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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优秀运动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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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院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由浙江省体育局主管,接受浙江省教育厅指导,学院以竞技体育专业为特色,负责田径、钢架雪车、游泳、跳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体操、蹦技、篮球、排球、足球、沙滩排球、举重、武术、跆拳道、拳击、摔跤、柔道、散打等多个省级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5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优秀运动员)岗位。

(一)招聘对象

根据《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要求,优秀运动员面向我省集中试训满6个月及以上的试训运动员进行定向招聘。

(二)具体项目、人数和招聘条件。见下表:

部门

项目

人数

招聘条件

田径系

田径

9

达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游泳系

游泳

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达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2、男子200米个人混合泳成绩达2分25秒;3、女子200米个人混合泳成绩达2分30秒。

小球系

乒乓球

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达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2、全国南方赛区比赛团体前六名、单打前八名;3、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团体前八名、单打前三十二名;4、全国少儿杯赛团体第一名、单打前三名;总决赛团体前三名、单打前十六名。

羽毛球

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比赛同龄组第一名;2、全国比赛同龄组前八名。

体操系

艺术体操

1

符合下列之一:

集体:1、当年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少年组集体全能(至少上1项)前三名;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成年组集体全能前四名。

个人:1、当年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少年组全能排名前十六名、个人团体前三名(至少上2项);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成年组个人全能排名前十六名、团体前四名。

体操

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男子:1、全国青年锦标赛年龄组个人全能排名前十八名、团体前六名、单项前三名;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全能排名前二十四名、团体前八名(团体决赛上场队员)、单项前八名。

女子:1、全国青年锦标赛年龄组个人全能排名前十二名、团体前三名、单项前三名;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全能排名前二十四名、团体前八名、单项前八名。

蹦床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年龄组个人全能排名前三分之一、团体前六名的运动员;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全能排名前三分之一、团体前八名。

大球系

排球

5

全国青年比赛前八名

沙滩排球

1

篮球

2

重竞技系

拳击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前十二名;2、全国青年锦标赛前六名;3、全国城市运动会前八名;4、全运会金牌队员主要陪练满一年且从事专项训练5年以上的试训运动员。

散打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前十二名;2、全国青年锦标赛前六名;3、全国城市运动会前八名;4、全运会金牌队员主要陪练满一年且从事专项训练5年以上的试训运动员。

摔跤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前十二名;2、全国青年锦标赛前六名;3、全国城市运动会前八名;4、全运会金牌队员主要陪练满一年且从事专项训练5年以上的试训运动员。

跆拳道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前十二名;2、全国青年锦标赛前六名;3、全国城市运动会前八名;4、全运会金牌队员主要陪练满一年且从事专项训练5年以上的试训运动员。

举重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前十二名;2、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前六名;3、全国城市运动会前八名。

武术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前十二名;2、全国冠军赛(传统项目)、全国太极拳锦标赛前六名;3、全国城市运动会前八名;4、全国青少年锦标赛a组前六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10月25日。应聘人员应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附其他报名材料一并送达或邮寄至我院人事处。报名材料还应包括:身份证、相关赛事获奖证书、运动等级(成绩)证明、试训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网上汇总公布的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

全部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我院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选拔。

(二)选拔

选拔通过考核、评估的办法进行。

选拔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确定的人选名单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选拔办法包括三种:

1、比赛成绩考核的办法

以相关项目省级、全国性赛事所获名次作为招聘条件的岗位,以比赛成绩考核为主。同等级别不同赛事获得不同名次的,以所获名次排序从前到后作为确定人选依据;获得相同名次的情况下,以赛事实际成绩孰优作为优选依据。

2、试训成绩考核与技术性评估相结合的办法

以相关项目等级作为招聘条件、适合定量计算试训成绩的岗位,对具备同一等级资质的运动员,以试训期间最近3次正式测试成绩考核为主。测试成绩为3次成绩算术平均数,并依此成绩排名从前到后:对于招聘3名以下运动员的项目,直接全额确定人选;对于招聘4-7名运动员的项目,按“招聘人数—1”确定人选;对于招聘8名以上运动员的项目,按“招聘人数—2”确定人选。

按上述考核办法确定人选后尚有缺额的项目,由相关项目技术委员会通过技术性评估办法,按测试成绩排名顺序,根据近期成绩提升速度、体能和技术特点等综合情况,从培养潜力型运动员角度出发,确定余额人选。

3、技术性评估的办法

以相关项目等级作为招聘条件但不适合定量计算试训成绩的岗位,对具备同一等级资质的运动员,由相关项目技术委员会通过技术性评估办法确定人选。评估因素包括:个人或所在团队比赛成绩;技术特点;体能素质;发展潜力,以及部分项目所要求的身体形态特征,等等。

(三)体检、考察

经选拔确定的人选,由我院统一安排体检,并执行《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育运动员招聘体检标准》(附件2)。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再安排递补。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我院运动员岗位管理,与我院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并执行《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

年龄不足16周岁的聘用人员,在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确认后,与我院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 www.zjcs.net.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体育局网站(http://www.zjsports.gov.cn,“政务信息/“人事管理”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体育局(人事处):0571-85061759。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3871573(朱老师)

附件1: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运动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育运动员招聘体检标准.doc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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