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类型
(二)学历学位要求
本公告所有岗位均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招聘范围
本公告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毕业(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专项招聘高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至2005年4月6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我校人力资源处受理,采取传真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本次公告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电子邮箱bszp2@bcnu.edu.cn(注:不同公告报名邮箱不同)。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专项招聘高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生报名表(2号公告)》(附件2),并发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任职经历、政治面貌证明等材料(JPEG或PDF)。同时提供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学院XX专业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考生同时符合本公告多个招聘岗位条件的,可选择报名其中一个岗位,如有意愿应聘本公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可在报名表中选择服从调剂,并按顺序填写调剂岗位;考生同时符合白城师范学院2023年2号、3号、4号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的,可以兼报各公告中的相应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校人力资源处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形式由人力资源处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成绩在白城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布。